安徽省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工作启动
根据《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等6部门关于评选表彰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》精神,日前省委宣传部、省文明办、省总工会、团省委、省妇联、省军区政治工作局联合启动安徽省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工作。
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分为“助人为乐模范”“见义勇为模范”“诚实守信模范”“敬业奉献模范”“孝老爱亲模范”5个类别。总体标准是: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,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,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、文明风尚的示范引领者。
分类标准为:
全国助人为乐模范:充满爱心、乐善好施,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,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,赢得群众高度赞誉。
全国见义勇为模范:秉持公平正义,弘扬社会正气,关键时刻临危不惧、挺身而出,勇于维护国家、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产生重大社会影响。
全国诚实守信模范: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,始终坚持诚信为本、操守为重,以诚待人、以信取人,履约践诺、言行一致,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。
全国敬业奉献模范:追求崇高职业理想,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,甘于无私奉献,勇于创新创造,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,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。
全国孝老爱亲模范:注重家庭、注重家教、注重家风,孝敬父母、关爱子女、夫妻和睦,家庭关系和谐,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,群众广为颂扬。
省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采用属地、系统和社会相结合,按照自下而上、逐级审核、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,主要程序为层层推荐、征求意见、遴选审核、公示宣传、正式推报人选等。
为公平公正、严谨细致地做好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工作,成立安徽省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工作组委会(简称“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工作省组委会”),办公室设在省文明办文明培育处。各地各系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根据评选标准和要求,向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工作省组委会提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。同时,接受社会各界推荐和单位、团体推荐以及本人自荐的候选人,群众可以向所在地或系统工作机构推荐人选,也可直接向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工作省组委会推荐人选。往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、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以及“时代楷模”“中国好人”“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” “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”“中国青年五四奖章”“全国三八红旗手”“全军践行强军目标标兵”等可优先推荐。推荐候选人中,除已牺牲(或去世)的之外, 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。各类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。
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工作省组委会办公室通讯地址: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东480;邮编:230091;电话:0551-62609931、62609712、62609780;邮箱:ahwcnrgzc@163.co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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